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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理小说三十六计之“借刀杀人”——读《第七重解答》(部分剧透) - [我的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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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以《损》推演。”——胜战计第三:借刀杀人
      
      戈登·米勒爵士,是一位天才般的推理剧作家,“他的故事通常都有错综复杂的情节,但结局和答案又出奇的简单”。就连保罗·霍尔特笔下的神探,犯罪专家图威斯特博士都是他的仰慕者。
      多纳德·润桑姆,是一位天才般的推理剧演员,“除了表演天赋,那位演员还异常镇定,并且具备超常的即兴发挥能力。”曾经在演出一场舞台推理剧时,他凭借自己的即兴发挥完美地挽救了一场舞台事故,从而建立了自己的声望。
      图威斯特博士认为,“如果这两个人当中的一个把追求艺术的劲头用在实践当中,他们肯定会成为非常可怕的犯罪。”然而,没想到的是,博士的话一语成谶,而且,居然是两个人在同一时刻,都把追求艺术的劲头,用在了实践中。
      原来,这两位工作上的搭档,生活中的朋友,有一天忽然突发奇想地要进行一场前所未有的“决斗”,但这场决斗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对决,而是由两人中的其中一人,去实施一场谋杀,然后嫁祸给另一个人。同时,另一个人则要想方设法地证明自己的清白。最终,或者是实施谋杀的那一位,或者是被嫁祸的那一位,两人中必有一人走上绞刑架,而另一位,便是这场“决斗”的胜利者。
      这听起来像是一场玩笑。当图威斯特博士和赫斯特警官刚得知这个消息时,同样将信将疑,但当各种各样的线索将那两位天才拉近到同一桩案件时,这场“决斗”便不再显得那么荒诞,而是很有可能了。话说那起案件,是发生在两个月之前的一个晚上,一位巡逻的警察发现了一具离奇的尸体。说它离奇,是因为它竟然似乎是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凭空冒出来的,乃至于巡警怀疑是自己的幻觉。但更为离奇的是,据死者的房东讲,在当天夜里,有三位戴着长鼻子面具、穿着到脚的长袍,打扮成中世纪的瘟疫病医生的三位大夫来到死者的住处,声称他患了瘟疫,要把他抬走。而就在穿过房间走廊时,担架上的死者居然凭空消失了!随后赶来的警察找遍了整个住宅,也没有找到任何足以隐藏或运送尸体的暗道或机关。此外,那三位穿戴离奇的医生也失踪了,没人知道他们是谁!
      这实在是件让警方无从下手的悬案,乃至于过了整整两个多月,都没有任何进展。但在图威斯特博士得知了戈登爵士和多纳德进行“决斗”的故事后,那一案件的线索便开始如雨后春笋般一点一点地出现了警方的视野中了。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死者和戈登爵士、多纳德两人之间的关联。原来,死者名叫戴维德,是一名乐师。同时,他还是戈登爵士的养女施拉小姐的男朋友。而多纳德,则是施拉小姐的现任男友,他们甚至很快就要结婚了。
      至此,将各种线索联系起来,戈登爵士和多纳德两人实在是难逃嫌疑:戈登爵士不希望养女下嫁一个穷困和地位卑下的乐师;而多纳德要想赢得戈登爵士的养女,就必须要除掉情敌。巧合的是,他们两个人的“决斗”,正是以一场谋杀为手段的,既然杀谁都可以,为什么不去杀掉自己最不希望存在的人呢?
      但问题是,那名倒霉的乐师,是被谁杀的?
      是戈登爵士借多纳德的手,杀死了一名不知天高地厚的穷汉子?还是多纳德借戈登爵士的手,杀死了自己的情敌?
      两个人的“决斗”,真的仅仅是杀死那名乐师就结束了吗?
      而双方“决斗”中所要借的力,也仅仅是对方吗?
      《三十六计》中的“借刀杀人”,是这样说的:“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其中,最具奥妙之处,正在于“友未定”三个字上,因为战场是瞬息万变的,任何事先定好的计划,都可能会因为一点小小的变化而功亏一篑,所以需要战争的双方能够通权达变,随时根据形势的发展而改变策略,因此,“引友杀敌”中所引之“友”,也是不可定的。当新的状况出现时,便要借新的刀去杀人了!
      在小说中,使出“借刀杀人”这一招的,同样深谙此理,也正是因为此,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他行凶的利器,或即将成为他行凶的利器。
      这个人是谁?是戈登爵士?还是演员多纳德?抑或还有幕后的第三人?
      答案恐怕只有在小说的结尾处揭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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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喜欢那句,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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