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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亲的名义堕落,以行善的名义犯罪——读《父之罪》(修订版) - [我的书评]
《父之罪》英文版封面
这世上,最不缺的其实就是理由。即便是当一个人堕落的时候,他也会有千万条理由为自己辩解;同样,即使是当一个人犯罪的时候,他也同样会有千万条理由为自己开脱。
而他所有说出的理由中,是否包括了真正的理由呢?
很明显,在《父之罪》的故事中,主人公马修正是踏上了这样一条追寻理由的旅程。
案子本身看起来并不复杂,一个漂亮的女孩儿温蒂全身赤裸地死在了自己的公寓中,和她同居的男孩儿理查德满身是血地跑到街上,发了疯一样大喊大叫,说是自己杀了自己的母亲。被警察抓获后,理查德承认自己和温蒂的尸体发生了性关系,并认为是自己动手杀了她。此外,据调查,理查德同时还是个同性恋,不过这并不重要了,因为他已经认罪了,而且由于极度内疚,在监狱里上吊自杀。
没有人对这个案子的结果有疑问,很显然是理查德杀了温蒂,而温蒂是个妓女,所以,这是一次情杀。虽然理查德是同性恋,但说不定还是个双性恋呢?
其实读书读到这里时,我便以为这又是一个“养不教,父之过”的故事。或者由于父母过于溺爱,或者由于父母不闻不问,使得孩子变得堕落而又暴力,这多正常啊,这样的案例有无数个。但显然,这样的想法低估了《父之罪》一书的主题和深度。难道,父母对于子女而言,仅仅是养育者和教育者吗?
不,当然不是,其实,一向为人们很少提及的是,父母其实也是孩子们的感情寄托,正如父母对孩子倾注了无穷的爱一般,孩子们对父母,也是有着特殊的感情。而这种感情,往往更加复杂,就如同在现代心理学中提到的俄狄浦斯情结一样,令人难以置信,却又确实存在。而伴随着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各种经历,这种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会发展得非常微妙而复杂,从而在未来的日子里,对孩子的发展产生或显或隐的影响。
就如在小说中,温蒂总是喜欢年纪大一些的男人,而且她和一个男同性恋同居,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而理查德,为什么要杀死温蒂呢?还有,为什么她不是在街上大喊“我杀死了我的女友”,而是喊“我杀死了我的母亲呢?”这种种异常之处,又反应了他们各自怎样的内心情结呢?或者说,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呢?
当这些疑问被提出来的时候,这一案件,便显然没有我们最初想象得那样简单了。作为读者,我几乎可以就此认定,对于理查德来说,这是一起冤案,但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
而这一疑问,也正是我们的侦探马修,要找出的答案。因此,当负责案件的侦探们皆大欢喜地宣布结案后,马修却一脚踏了进来,他要搞清楚,什么才是所有这一切的真正理由。而尤其是当他意识到,自杀的理查德并没有杀人时,这一案件便更是非查下去不可了。
随着马修的苦苦追寻,我们逐渐认识了温蒂、理查德,也更加了解了他们的父亲,以及他们从小生活的环境,可是,所有找到的理由,却仍然不是能够真正说服我们的理由,伴随着案件的深入,我内心不禁迷惑,案件最终的真相,一切与这次谋杀相关的事件的理由,是我们所要得到吗,能够承受的吗?正如书名所提示的:父之罪。
但是,所谓的父之罪,究竟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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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格不要再写,密室已到尽头?——读《名侦探的守则》 - [我的书评]

《名侦探的守则》日文版封面
如果我是一名推理小说家的话,我想我在读了东野圭吾的这部《名侦探的守则》之后,一定会绝望得要死。因为尽管这是一部幽默得令人捧腹的作品,但从推理作家的角度来看,则它是写尽了他们在构思本格推理时所面临的困境:经过一代又一代的作家的努力,各种各样的诡计被创作了出来,并成为经典。而这些经典却成为了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在启发着后辈作家;另一方面却让后辈作家高山仰止,无法超越,只能或者进行着拙劣的模仿,或者改走其他的路线,而社会派、冷硬派乃至变格派的推理小说,便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
在《名侦探的守则》这部小说集中,东野圭吾对长久以来形成的推理小说进行了一次全面而辛辣的检阅,这其中,既包括了天才侦探加愚蠢搭档的写作模式,也包括诸如密室、风雪山庄、时刻表诡计、童谣杀人等等推理小说中常见的诡计模式,可以说是囊括了本格推理作品的各种类型,读完这部书,你可以回想一下你自己读过的所有的本格推理作品,可曾有任何一部的核心内容没有被《名侦探的守则》提到吗?
说到这里,我便想说点题外话,很多人推理爱好者感到奇怪,为什么我们国家就出不了一个大师级的本格推理小说家,而且,为什么我们本土的推理小说的销量那么可怜呢?既然有那么多人在读福尔摩斯,在读阿婆,在读奎恩,在读东野圭吾和岛田庄司,为什么就没有那么多人读本土推理呢?其实这两个问题可以视为一个,因为你无法让读过福尔摩斯阿婆奎恩东野和岛田的读者去读二三流的推理小说,而要写出一流的推理作品,是非常困难的。本格推理的精华就在于诡计,而当所有的诡计都被用尽后,那么文字再优美的作品也是模仿而已,那是天生就会被打入三四流的,你能做的只有改变创作方向,写些其他类型的作品,例如《地狱的十九层》一类的悬疑小说。
在这种情况下,谁能突破前人的藩篱,谁就会成为当之无愧的新一代推理之王,并在类似于《名侦探的守则》一类的作品中加上自己的这一条,从而名垂格史。
但这可能吗?在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不妨来看一下《名侦探的守则》一书的出版背景。
首先,我相信这部小说集是东野圭吾的天才之作,因为在作品的13个诡计中,颇有些精彩之处,如果作者将他们分别写成长篇,尽管不足以使他成为一代大师,但称其为优秀,并不算过分。但同时,我也相信这部作品是作者的困惑之作。读这部小说时,不难看出东野圭吾对于推理小说研究之深,而他作为一名从事专业创作的人,在下笔时也一定倍感惆怅,因为他很明确地感受到了自己几乎无法对前人予以突破,却还是得不停地写下去,正如他自己所说:“那时的我只是非常单纯地觉得自己必须持续写下去,必须持续地出书而已。只要能够持续出书,就算作品乏人问津,至少还有些版税收入可以生活;只要能够持续地发表作品,至少就不会被出版界忘记。出道后的三、五年里,我几乎都是以这种态度在撰写作品。”
其次,这部小说集的成书时间,是从1990年到1995年的六年中。可以说,这六年是东野圭吾相对沉寂的一个时期。这时,距他获得江户川乱步奖的1985年已经过去了五六年;而距离他写出获得第52 届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并入围第120 届直木奖的《秘密》的1998年,尚有四五年,而距离让他成为三冠王的《嫌疑人X的献身》2005年,则更为遥远。尽管这段时间里他仍人佳作不断,但也只能算是个二三流的作家。他很可能就此沉寂下去,或者最终成为一个跻身二流。
第三,虽然《名侦探的守则》是一部恶搞之作,但在当时却在销量方面创下了东野圭吾个人的最高记录,共卖出了10万多册,此前,他的作品中销量超过10万册的仅有一本《放学后》,这自然是沾了获得江户川乱步奖的光。可见,这部恶搞的小说集是深受读者欢迎的。
通过对上面三个方面的回顾,我们其实可以发现,本格推理确实是陷入了一个停顿不前的境地,从作者方面,已经很难创新出新的内容,而从读者方面,大量的雷同作品也使的恶搞之作有可足以令他们发笑的理由。就像一些常见的电影桥段,当我们看了太多的时候,它们的再出现除了引起讪笑,还会有什么效果呢?
但对于东野圭吾这样具有野心的作家来说,困难是难不倒他的。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努力,他在2005年终于写出了《嫌疑人X的献身》这样一部精彩作品。它是否会成为像《无人生还》那样的经典,我不敢说。但是,他却确确实实创造出了新的推理小说,这部作品既不用于以往的经典,也不同意同辈的其他作家,它是用人性和严密的逻辑构筑出了一个全新的推理世界。而这部作品,我想,也是对《名侦探的守则》这部恶搞小说集的一个交代。他终于创作出了新的侦探小说。尽管,我们也许不能把他的这部作品归类为本格。
那么,下一位创新者会是谁呢?会是怎样的作品呢?
我只有一个心愿:那会是一个中国人的本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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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读《再见,吾爱》 - [我的书评]
《再见,吾爱》英文版封面
“再见,吾爱”,“Farewell,my lovely”,无论是翻译成中文,还是英文原文,听起来是多么的深情啊,虽然其中也有着一丝丝的凄清的别意。但是,当它和一部充斥暴力的硬汉小说联系在一起时,则又令人有些摸不着头脑,比方说,假如有个武侠小说家给自己的小说取名为《一帘幽梦》,那你会是什么反应呢?怕是会以为作者脑子进了水了吧。当然,这只是句玩笑话。
而事实上,当我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时,第一感觉确实是大惑不解。这部小说为什么叫“再见,吾爱”呢?书名中的“吾”是指谁呢?它显然指的不是小说文本中的“我”——私人侦探马洛。因为依照他的个性,如果从他的嘴里能说出“再见,吾爱”这样一句话的话,那么他一定会马上照着自己的脑袋来上一拳,然后咕哝一句:妈的,真不该把那玩意儿给戒了。然后飞奔着出去到一家酒馆,对着酒保大喊:来一杯威士忌,不加冰。然后三口喝干。(为什么不是一口?因为从小说中来看,马洛虽然是个酒鬼侦探,但酒量还是不敢恭维啊!)更何况,在这部作品,可爱的马洛侦探的爱情还没有开花结果呢,何来“再见,吾爱”?
那是作者钱德勒喝多了,然后抓阄抓了这样一个书名吗?显然就更不是了,至少他会在酒醒以后把书名改一下嘛。
如果从书名中的“吾”字中,一时找不出什么线索来破解我的疑惑的话,那么就只能从剩下的两个单词字里找了:“再见”和“爱”。只要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那么,“吾”是谁,也许便可以锁定了。
先看“爱”,把小说仔细回味一遍,似乎全书中只提到3段爱情:驼鹿马洛伊对韦玛的爱,格雷里先生对格雷里太太的爱,赖尔登小姐对马洛的爱。赖尔登小姐和马洛首先被排除,因为他们之间最后是团圆的结果,而不是再见。但剩下两对,在最后却都分别了。因此,“吾”就是他们四个人中的一个。
当我知道了“吾”是谁的时候,才发现,他其实才是这部书的主角。而“吾”的爱情,也着实令人唏嘘,正应了纳兰性德的那半阙《木兰花》:“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时间在流动,世界在变化,而人呢?多少次,我们想重温旧梦,却发现早已物是人非!多少回,我们以为涛声依旧,却不料海水已成桑田。已经变了的,往往心安理得,而面对这种变化的,除了说声再见,还能如何呢?
小说的主人公所面临的,正是这种处境!当他经历了苦苦的寻觅,却还未曾经历重逢的喜悦,便已被对方判决了死刑!而为此经历了九死一生的马洛侦探,在他揭开杀人犯面目的同时,也给那一份执着的爱,加上了由“再见”两个字所组成的前缀。往事即已不堪回首,而重逢更是永远的别离,我不知道这是否就是作者写作本书的主题,但我读书至此,却不由感于人与情感之善变,而发此不经之慨叹。
钱德勒的这部小说,可圈可点之处甚多,除了情节之回肠荡气外,人物之细腻,语言之幽默,叙述之生动,可以说初读令人拍案,再读令人陶醉。例如,在马洛的办公室里,挂着一幅著名画家伦勃朗的自画像,在描写他在办公室里喝酒时,有一段是这样的:
我觉得伦勃朗先生正以鄙夷的神色看着我。我从桌子的抽屉里拿 出一瓶酒,喝了一杯。一会儿后,伦勃朗先生脸上的鄙夷神色就消失了。
可谓妙笔。 -
当你完全绝望时,是否有勇气多等一分钟呢?——观电影《后窗》 - [观影笔记]
如果你想从大师希区柯克的这部经典之作中感受惊悚与悬疑的话,那你一定会失望,因为这部影片对于大多数现代人来说显得既文艺而又枯燥,里面的所谓悬疑部分其实更多的是一种点缀或是用来连接主旨剧情的桥梁。而如果你是一名电影发烧友,期望从我的这篇观感中读出对于这部电影的伟大意义的阐述与赞美,那也一定会失望,因为我是个电影门外汉,对于电影史、电影的表现手法以及电影语言等等可谓一窍不通,自然也难写出一篇中规中矩的影评。
所以,我就说说我在这部影片中看到了什么。首先,这是一个不设防的社区,在酷热难耐的一个夏季,家家户户都把自己的后窗大开,从而让腿部骨折的摄影师得以窥探到他们每一户人家的悲喜人生,其中有美丽的喜欢跳舞的比基尼小姐、养着一只小狗的夫妇、一个看起来孤独而又不得志的作曲家、一对互相仇视的珠宝推销员夫妇,还有一个酒入愁肠愁更愁的寂寞芳心小姐。这些人物,通过各自的一个个生活片段,将自己的人生展现给了摄影师,同时,借助着摄影师的好奇心,或者叫偷窥欲,也展现给了我们这些观众。
显然,希区柯克在这部影片中,所想要表现的是每个家庭的普通生活,他们的柴米油盐、他们的喜怒哀乐。透过呈现在窗口的一个个片段,我们知道了,那对养狗的夫妇每天早上都用一个篮子把心爱的小狗从楼上放到地上,到了晚上再把它拉回楼上;那位漂亮的比基尼小姐,看起来无所事事;那个作曲家似乎有些才气,但却很孤独,就像大多数从艺术学院里毕业的学生一样郁郁不得志;珠宝推销员和卧病的妻子不合,两人常常吵嘴,而他甚至不愿意进入她所在的卧室;而那位寂寞芳心小姐,看起来年纪也不小了,但是却一个人孤孤单单地靠着酒精打发着一个有一个寂寞的夜晚。
你敢说,在你现在所居住的社区里,没有生活着同样的一群人吗?
在电影中,我们看到了这样一群人,也看到了他们各自生活的变化:比基尼小姐在和一群好色的男人周旋,却似乎芳心另属;不得志的作曲家似乎再次遭遇了打击,在一个晚上大醉而归,还扔掉了所有的曲谱;芳心寂寞小姐将自己打扮了一番后走出了家门,似乎去约会了;而变化最大的要数珠宝推销员的家,他的妻子忽然不在了,等等。我们无法知道在他们各自的生活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他们的变化是确确实实的,尽管有的看起来很微小,我们也无法知道变化的方向对他们来说是称心,还是伤心。
人生,永远是在变化中的,没有谁的生活会一成不变,只是往往由量变积累为质变之时才会被人们觉察而已。这种从量到质的变化,在漫长的人生中,总是需要漫长的时间作为催化剂的;而对一部90分钟的电影来说,则需要一个意外来冲当催化剂。可以说,在《后窗》这部电影中,担当催化剂的,是那对夫妇的小狗的意外死亡。
小狗死了,它的女主人痛不欲生,一边大骂杀死小狗的凶手,一边痛斥邻居们之间的冷漠与互不关心。大家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没有人关心自己的邻居在做什么。或者无意中看到了,就如那位在后窗偷窥的摄影师,也只是嘴角上翘,露出微微一笑。但小狗的死,却预示着一种新的变化,成为了整个后窗故事的一个转折点。
对摄影师来说,小狗的死,让他重新确信珠宝推销员谋杀了自己的妻子,于是,他和漂亮并有钱的女友,以及那个睿智的老年女护士,对此事展开了新一轮大胆的调查。伴随着这一事件的变化的,是比基尼小姐把她的仰慕者关在门外;作曲家似乎获得了成功,一时间家里高朋满座;珠宝推销员在整理东西,看起来是要离开这个地方了;而那位寂寞芳心小姐终于带了男友回家,却发现是引狼入室,最终伤心不已。
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啊,谁也不知道自己的生活会在下一刻面临什么样的变化,是好,还是坏,不是吗?
此时,珠宝推销员的杀妻案已经成为了影片的焦点。从我的观点来看,其实算不上太精彩,也许在影片拍摄的那个年代,它足以吊足观众的胃口吧。但对于现代的我来说,只能说是中规中矩。但这并不重要,因为随着谋杀案的告破,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的生活又一次变了:艺术家谱出了美妙的曲子,令摄影师的女友为之陶醉;失去小狗的夫妇养了一只新的小狗;那位寂寞芳心小姐绝望了,为自己准备了过量的安眠药准备在甜甜的梦中结束自己的痛苦。
但是,当摄影师发现了这一点,却来不及报警时,影片中传来了作曲家的钢琴声。那优美的乐曲如同是一缕春风,悄悄地吹到了寂寞芳心小姐的耳边,为她吹来了希望。在那一刻,她被音乐感动了,也由此收获了希望,于是勇敢地推门而出,循着那琴声而去。。。。。。
人生的不断的变化,由此透过家家户户的后窗,靠着几个片段,以及偷窥者的想象,展现在了观众的面前。而这种变化,时好时坏,没有谁永远交好运,更没有谁永远遇厄运。
问题是,当你就如那位寂寞芳心小姐一样,对自己的人生完全绝望时,是否能够勇敢地多等一分钟,也许,就在下一分钟里,你的好运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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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中的侦探,罪犯中的罪犯——读《尼罗河上的惨案》 - [我的书评]
《尼罗河上的惨案》英文版封面阿婆的小说似乎有一个特点,就是每一个案件的周围,总是围绕着许许多多不怎么正派的可疑人士,他们要不是嗜血的刽子手,要不是江洋大盗,要不是鸡鸣狗盗之徒,但他们偏偏就恰好不是本案的罪犯。于是搞得没读过几本阿婆的书的读者费劲了思量,却发现压根就是被真正的罪犯给愚弄了。
就如我读这本《尼罗河上的惨案》时,是多么希望某某某是凶手啊,我是多么觉的某某某是凶手啊,他们偏偏就不是,结果,到了结尾,不但有惊讶,还有遗憾,甚至是愤愤不平。
例如,在本书中,聚集在谋杀案周围的有珠宝盗窃团伙成员,有患盗窃癖的梁上君子,有被通缉职业的杀人犯、煽动家,有居心叵测想要诈骗的金融家,有一心想着杀死情敌的为爱发狂的年轻女士,等等等等,简直就是洪洞县里无好人了。当他们在一起时,不说别的,光是互相对视一下,那碰撞出的火花都是够燃烧起整条油轮的。可是,他们中只能有一个凶手,你希望是谁?而又会是谁呢?
看了这么多推理小说之后,我渐渐明白了一件事,千万不要试图从推理小说中去感受武侠小说里的快意恩仇,这里只有冷冰冰的事实与推理,就像现实中,你爱的人往往不爱你;而在推理小说中,你最同情、最喜欢的人往往是罪犯。
当然这很大一部分是出于作者的刻意设计,因为一般来说,惟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误导读者,从而造成令读者感到惊叹的解决。谁是最不可能犯罪的人,谁就是真正的凶手,这几乎成了大部分推理小说的定式。而作者需要煞费苦心的,是给这一定式,安排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合情则是其次的要求。例如,这部《尼罗河上的疑案》,它合情吗?
但尽管罪犯将自己隐藏在了一群罪犯中,但还是有一名侦探中的侦探把那一群罪犯一个个地摸了一个遍之后,最终将那个罪犯中的罪犯给揪了出来。
毕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但是,有恩仇,无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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