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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意之诚,用心之深,用力之勤——读《荒野猎人》 - [我的书评]

故事,开始于一具不可能出现的熊尸。
在位于世界上某个地方的某个村子附近的某间林中小屋里,人们发现了一具巨大的熊尸。显然,那头体形庞大的熊是被猎枪打死的,而且枪法极其精准——一枪致命!但蹊跷的是,这头熊是怎么进入到这间小屋里的?因为尽管屋门边有扇破损的窗户,但和那头熊的体积相比,实在是太小了,无论怎样,那头熊也无法通过那扇窗户进入屋子,而其他地方也再没有能让巨熊通过的入口了。于是,仅仅是为了将熊的尸体搬出小屋,村里的木匠便不得不把那整扇的窗户拆成了大门,才好歹把尸体拖出来。同时,村民们还从死熊的嘴里找到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三行令人费解的话:“像只熊被困在小屋里/来自费城的问候/亲爱的,请在六月三十日再度归来”,此外,还发现了被称为“阿格里帕之咒”的魔法阵,根据记载和传说,它是专门用来召唤恶魔的。
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自然让附近的村民们感到惊异万分。但对于小屋的主人——作家“我”来说,惊异之外却更是深深的恐惧。因为“我”凭借着对黑魔法的了解,以及对自己过去人生的回忆,马上意识到,这是针对自己的复仇,而且,这复仇的序幕,才刚刚拉开。。。。。。
作为一部以密室为核心诡计的推理小说,《荒野猎人》的开场确实先声夺人——它没有像大多数同类作品那样,把谜题设置为凶手如何进出密室,而是以逆向思维的方式进行了创新——死者是如何进入密室的?之所以说这是一种创新,是因为在过去大部分的推理小说中,死于密室的受害人或者是密室的主人,或者是能够合法合理进入密室的人,密室之“密”仅仅针对凶手。这种定式,往往将小说的焦点集中于凶手一方,从而使得作家只能在这个方向上殚精竭虑,进行一场智力上的苦旅。而在阅读经验不断累积的读者面前,作家的这种努力所换来的往往是嗤之以鼻式的讪笑。毕竟,有什么样的密室,是今天读者没见过的呢?仅仅是换一种环境,换一点细节,是无法让人满意的。而在这部《荒野猎人》中,看起来作者仅仅是改变了密室进入者的角色,实际上改变的却是整个小说的焦点,并由此为作者开辟了更为广泛的创作空间:受害者是如何进入密室的?受害者为什么要进入密室?凶手是否进出过密室?凶手是在密室内作案的?还是在密室外作案的?如果是后者,凶手为什么要将尸体放入密室?等等等等,这其中,任何一个问题都会为作者和读者提供相当的想象空间,更不要说将它们进行复杂的排列组合了。而在传统密室中,读者的疑问只有一个:凶手是如何进出密室的?其他问题恐怕都不会存在,包括凶手为什么要进入密室。因为答案谁都知道:是为了进去杀人。
因此,仅仅凭借上面的一个密室,《荒野猎人》一书便足以在目前这个密室式微的年代里傲视同侪了。但本书的作者却显然更具雄心,因为在接下来的故事中,他又接连设置了数个密室:
一条极北蝰被七支箭簇钉死在了林间小屋的天花板上,小屋是全封闭的,并没有人进来的痕迹,那七支箭簇是由谁怎样射出的呢?而且,滑溜溜的蛇,怎么可能会爬到小屋的天花板上呢?
一只活蹦乱跳的狐狸,在窜进林中小屋的阁楼后,便忽然消失的无影无踪;一名女巫在小屋中出现,就在“我”想要开枪向她射击时,她竟然在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之后消失了;那只“我”正在寻找的狐狸再次出现在小屋里,但已经变成了一具标本。这一切,全部发生在“我”所居住的小木屋里,而且就在我的眼皮底下,难道,这世界上真的有魔法?
。。。。。。
这一系列不可思议的密室像是一颗颗珠子,共同串起了《荒野猎人》这部独具特色的推理小说,并成为其最诱人的环节。但是,如果将这些密室诡计比作推理小说的骨架的话,那本书的作者显然希望这部作品能够有血有肉地丰满起来,于是,充斥于全书的关于欧洲黑魔法的详细叙写,不但将小说的篇幅大大拉长,同时也让小说具有了更多的可读性和趣味性。那些神秘的魔法阵、那些稀奇古怪的召唤仪式,以及似真似假的古老传说,可以说既有趣,又让人大开眼界。发端于《魔戒》,启蒙于“哈利·波特”的西方神魔世界,到了《荒野猎人》,总算是让国人有了一个系统全面而不乏深度的认识,仅从这一点来看,这部小说也极具阅读价值。大概也是因为此,很多人在谈及此书时都用了“炫学”一词,同时也认为正是因为这一个“炫”字,让一些读者望而却步,读了几页便读不下去。
对此,我倒以为,与其说作者所炫的是欧洲黑暗魔法,不如说,炫的是写作技巧。作为一部推理小说,本书的创新之处不但在于密室诡计的设计,还在于写作手法。很难说《荒野猎人》是一部诡叙类作品,但是,小说的主人公“我”确实在无时不刻地误导着读者。在解密过程中,叙述视角的变化以及倒叙插叙的反复使用,也使得阅读过程确实无法用“轻松”二字来形容。而小说开头似乎是充满暗示与隐喻的文艺腔,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让读者经历了一个冗长的序幕。尽管你读第二遍时会从序幕中发现许多有趣的东西,但是在懵懵懂懂的第一次阅读中,对于一些读者来说,能坚持读完确实需要一点点信念。
但如果坚持读完了,却确实会感受到,这是一部值得回味的小说,不论是书里的种种细节,还是故事的主题,可以说无一处不体现出作者的用意之诚,用心之深,用力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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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帅”踏月留香,“雅贼”解祸遗情——读《别无选择的贼》 - [我的书评]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 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 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上面一段话,出自古龙“楚留香传奇”的第一部《血海飘香》的第一章的第一段。相信凡是中国人的,怕是没有不知道楚留香之名的;而知道楚留香其人的,也怕是没有不喜欢他的。但,确确实实的,楚留香是一个贼,而且是贼中之贼,被奉为“盗帅”的贼。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一方面,人们对于盗窃自己财物小偷匪徒们深恶痛绝,另外一方面,却又对那些文学作品或历史中的盗贼们崇拜热爱到无以复加。仿佛一旦脱离了现实的因素,盗贼便被穿上了道德的外衣,并被裹上了理想的披风,其贼的本质被遮得严严实实,而只剩下了外表的光鲜与亮丽。说到这里,恐怕又会有一些“忧国忧民”的专家之辈跳出来大呼大喊中国人国民性之不堪,竟然将行偷鸡摸狗之事的盗贼奉为榜样与楷模。但其实他们多虑了,因为,对于盗贼的美化与崇拜,不单单中国有之,“国民性很堪”之西方人民亦有之,就在古龙写出《血海飘香》(1967年)的10年后,美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也写出了其著名的“雅贼”系列的第一部《别无选择的贼》,塑造了一位同样颇带侠气,而且生性风流的妙手空空——伯尼•罗登巴尔。而且,这位雅贼的故事到目前已经出版了12部(10部长篇,2部短篇),足见其受欢迎的程度。
但与“盗帅”楚留香甫一登场的先声夺人不同,“雅贼”伯尼的登场却可谓霉运十足。他怀揣着一个赚5000美元的梦想,受托潜入一套公寓去偷一个蓝色皮革的木盒子,但还没等把盒子找到,便遭遇了前来检查的巡警。正当老练的他马上就要把事情摆平时,巡警却在公寓的卧室里发现了主人的尸体。于是,原本只是来偷东西的伯尼一时间百口莫辩,只得寻隙逃走,从此变成一名杀人通缉犯。而“雅贼”出场的第一个故事,也就变成了一个自我救赎的故事。
不过,说是“自我救赎”,其实是有点搞笑的,因为这个只去偷盗东区那些有钱人的“雅贼”,不但喜欢油腔滑调地耍贫嘴,而且热爱美酒,热爱女人,品味不凡,十足是一个热爱生活,享受生活的人,对于他所从事的职业,他更是自觉顺理成章,理所当然,心灵上着实安宁得意得很,既没有兴趣寻求什么形而上的精神解脱,又从不对自己的作为有任何忏悔,他所唯一想要解救的,其实只是自己肉身的自由而已。
于是,这位妙语连珠的贼中高手,在走投无路之际,只得继续发挥自己的特长,偷偷溜进了一位朋友的公寓,暂且一避风头。但“雅贼”到处,必然桃花盛开。就在霉运当头的伯尼在朋友的公寓里从一场酣睡中醒过来时,便发现房间里多了一个女人,而且,“她,好看极了”。尽管后来的情节,作者一再告诉读者,这个“好看极了”的女人的到来只是一场巧合,只是帮朋友来浇浇花而已。但是,随便看过几本小说,或者看过几部电视剧的读者和观众都知道,作者这叫“欲盖弥彰”。她与伯尼遭遇的倒霉事儿无关才怪!说不定,她正是那个幕后的最终BOSS呢!
就像楚留香的“友也女人,敌也女人”,对于正在被通缉的“雅贼”伯尼来说,恐怕也概莫能外!
但正如本书的书名所提示的:“别无选择的贼”。在这个故事中,伯尼对于这个凭空里冒出来的女人,却也只能是别无选择地信任,因为相信她,与她合作,也许尚有一丝还自己清白的希望,否则,那希望便怕是半点也没有了!
说到这里,是不是发现这个故事桥段有点老套?是不是似曾相识?其实这也难怪,毕竟这是一部上世纪70年代的作品,在接下来的30多年中,恐怕已被无数的小说、电影和电视拿来模仿了遍。就像无数的前辈推理小说家们,用自己的毕生心血,共同哺乳诞生了一部集各种经典密室与诡计之大成的《名侦探柯南》一样。但所幸的是,同样的事件,由不同的人做主角,便往往会有不同的效果!
比方说,如果让我们的盗帅楚留香来代替雅贼做《别无选择的贼》的主角,那恐怕便会是一出集浪漫、武侠、推理于一体的古装大戏了,其间也必然有胡铁花的插科打诨,以及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一干妙人伺奉左右,而最终的敌人,也必然是一个集智慧与美丽于一身的绝代佳人。
但是,现在的主角是雅贼——伯尼•罗登巴尔:一个喜欢吉卜林的小说、斯宾诺莎的哲学以及蒙德里安的绘画的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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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思考什么?以及怎样思考?——读《重新发现社会》 - [我的书评]

一日走进一家大型书店,扑面而来的是一架红彤彤封面的新书,封面之上是两行七个大字:当中国统治世界。副标题是:中国的崛起和西方世界的衰落。再仔细看一眼,发现作者还是一名叫马丁·雅克的英国人,并且有着“LSE IDEAS的高级客座研究员”、“伦敦经济学院亚洲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之类的头衔,很有点像是一位专家的样子。近两年来,随着我国国力的快速提升,我国人民已经开始重拾自信,并且雄心勃勃地要加快实现百多年来无数仁人志士所梦想的强国之梦;而我本人,也深深受此鼓舞,以为这必将是指日可待之现实。但是看着那满满的一架书,我却心中依然生出难以抑制的困惑:我们现在正究竟处于一个怎样的年代?相信,哪怕是仅仅两年前,这样的书名都会是一个笑话,而现在,它却已经开始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了,并且,还有着一批的知名的专家学者在倾力推荐。是中国真的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还是仅仅是中国人的心态在短短的时间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尽管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西方发达国家无论在经济实力上,还是全球影响力上,都开始呈现式微之象,但是否这就意味着中国的必然崛起?毕竟,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我国的经济实力发展到今天,是经历了30多年的漫长岁月的,而要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仅靠经济实力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在这方面,日本战后的发展可谓殷鉴不远,更不要提,在我国国内,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时常令人抑郁,忍不住要登楼高呼,将栏杆拍遍了。
而所幸,不论国人的心态如何,自古以来,中国便有设立言官的传统,一方面使得身处庙堂的统治阶层,可以听到一些不同的声音,而那些处江湖之远的低级官员及知识分子,也可以一舒胸臆,表达自己对于国家大事的见解。这一风气到了明代尤盛,乃至传下了:“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名联。而此后到近代,言官虽然已经成为了历史,但其精神核心,却被一代又一代的知识分子所继承了下来,他们秉笔直书,或抨击时弊,敢于直指奸佞;或建言献策,力图匡正危局。尽管由于角度不同,其所言未必篇篇中肯切实,然而其心可嘉,其诚可敬,而尤为令人钦佩的,是他们的批判精神与忧患意思,往往为国家社会之前进,树立起新的指标。
由是观之,新星出版社最近出版之熊培云先生的《重新发现社会》,正可以从这一角度来加以阅读。
在该书中,作者依照从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关系问题,到物权、税权、自由、民主等现实问题这样一条逻辑线索,为读者勾勒出了一幅建立于以人为本,以社会为基石,从而使国家概念相对弱化的世界图景。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由于个人权利的解放,遵循自由选择的社会会代替集体利益至上的国家,从而使每一名个人的权利得以做大限度的释放,而保障这一切的,正是对于物权的尊重。而这种释放,其结果也必然是民主和自由。虽然说,我们现在正生活在一个日渐民主和自由的时代,但是,作者的这一构想听起来仍然像是一场乌托邦,因为即使是在以民主和自由来标榜的美国,国家的概念也是仍然至高无上的,例如,在美国便存在着一家名为国家利益委员会(The Commission on America's National Interests)的机构,以保护美国在全球的利益为己任。更不要提美国政府为保护其国家利益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和行动了,因此,在真正地实现地球村,达到世界大同的那一天到来之前,国家恐怕会一直存在下去,而同时,国家利益也会随之而长存。
但尽管作者的这一愿景恐难实现,但围绕着它所派生出来的种种观点,却不乏精彩之处。比如,在谈及传统文化的《从孔夫子到“孔先生”》一篇中,作者提出了这样一个颇为具启发性的观点:“以一个人的人生实践为标准去否认另一个人的人生价值,就像责备加勒比海的海豚为什么不去红磨坊跳舞一样荒诞不经。”这话说得很俏皮,却着实很中肯,尤其是对于习惯于膜拜偶像的大众来说,更可谓振聋发聩。现在的人们常说,要凸显自我,实现自我,然而,模仿偶像的人生又何来自我?没有自我的社会又何以实现全人类所追求的民主?当人们将一切归咎于体制的时候,同样不应忽视的是体制内的人,否则,恐怕是收获的并非有序的繁荣,而是丛生的乱象!
阅读《重新发现社会》一书,可以发现很多作者对于我国当前社会种种现实问题的思考,上面所提到的,仅仅是很小的一部分而已。我以为,当前的中国,正如同一轮喷薄欲出的红日,虽然其上升的轨道已无可置疑,但其周围黑暗犹存,前路亦险,若有不慎而偏离轨道也未可知,而也是正因为此,各种思潮便纷至沓来,悲观的乐观的,批判的颂扬的,等等等等,相近相左之见可以同时甚嚣尘上,令很多人莫衷一是,倍感迷惑。但越是这样的情况下,则越应保持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学会思考,并热爱思考!
惟其如此,我们民族的复兴,才能真正汇为一条不可逆阻的潮流,摧坚破锐,直面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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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说三十六计之“暗度陈仓”——读《盘上之敌》 - [我的书评]

“示之以动,利其静而有主,‘益动而巽’”。——敌战计第八:暗度陈仓
当你发现你的家被持械的匪徒闯入,而且家人被挟持做人质时,你会怎么办?
这听起来像是一部惊险小说的情节,大部分的场景会是争分夺秒的肉搏,时常也会有些警与匪,或者身为人质亲人的主人公与匪的斗智桥段。但是,想要把它与推理扯上关系,却恐怕要耗费一点想象力了,因为在这种犯罪格局中,凶犯的身份从一开始就被锁定,并呈现给读者了,尽管悬念仍在,但是专属于推理小说的那部分乐趣却已消失殆尽了。
因此,在《盘上之敌》一书中,当北村薰用他那独特细腻的文字,开始向读者讲述起一个丈夫努力去搭救妻子的故事时,也难免地令读者忘记它推理小说的身份,而一头扎进作者所设计的温婉陷阱中,困惑,且期待着。
说到困惑,恐怕每一位读者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都会有这种体会。因为明明已经发生了不得了的凶杀案和劫持案,作者却似乎并不以为意,而是慢慢吞吞地,开始向读者讲述起一些毫不相关的事情来,比如,主人公末永和妻子友贵子的相识、友贵子与母亲相依为命的童年、她所曾经遭受创伤,等等,这中间,则穿插着末永在得知自己的家被歹徒闯入后,所实施的一系列行动。友贵子的人生,与这件案子有何关系?她与闯入家中的歹徒石割,有何关系?
如果说这些谜团,还可以给读者一定的想象空间的话,那么,更令人费解的,则是末永的行动:他为什么要一意孤行地要自己行动呢?明明警察已经及时地赶到了,明明他自己不过是一名电视台的节目制作人员,而非犯罪专家,他确定他能赢吗?他确定在处理这件事时,他自己比警察的胜算更大吗?毕竟,这关系到人质的安全,岂能凭一时的冲动而为?
末永的行为背后,有着怎样的玄机呢?
我们不妨来深入分析一下小说主人公末永的反常行为。
在小说中,明明白白地展现给读者的,是末永在发现自己的家闯入了杀人夺枪的歹徒石割后,立即和石割达成了一项协议,即帮助石割逃离警察的包围。自然,读者是无从知道他这样做的真正目的。但是,如果加以留心却可以发现,从他做出这一决定起,整个事件的格局便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最初,末永作为受害人,他的对手是歹徒石割。而警察则是末永的同盟者。
但是,当末永和石割达成协议后,警察变成为了末永的对手,而石割则成为了末永的同盟者。
末永为什么要做这样一番关系的转换?他为什么认为只有站在警察的对立面,才能解救自己的妻子?难道他相信石割的信用超过相信警察的信用?
这显然是一种不合情理的解释,因为此后末永的一系列行为表明,他是坚决而冷静的,既不会被歹徒的凶残吓倒,也不会慌乱到手足无措。他既然选择站在警察的对立面,就一定有着非如此不可的理由。
是他与石割之间还有着不为人知的渊源?还是妻子友贵子与石割之间有着某种隐秘的关系?或者,是在末永、友贵子和石割三人之间,存在着不为人知的联系?或者还有其他的可能性。
但可以肯定的是,末永在帮助歹徒石割逃离警察包围的同时,一定另有目的。因为他没有必要去帮助挟持自己妻子的歹徒,而他如果想搭救妻子的话,把事情交给警察也许更为得当。
在《三十六计》中,有“暗度陈仓”一计,是说“示之以动,利其静而有主,‘益动而巽’”,用白话来讲,就是先通过一些假动作来迷惑对手,使其对自己的战略意图发生误判,然后在借机去实施自己真正的计划。
很明显,末永的反常行为,正是一系列用来迷惑对手的假动作。但问题在于,谁才是末永的真正对手?
石割吗?应该是,因为他侵犯了末永的家,劫持了他的妻子。警察吗?好像也是,因为在他们的眼里,末永已从受害者成为了匪徒的同犯。
而且,无论是石割,还是警察,恐怕都被末永搞糊涂了。在石割的眼里,末永一定是个呆子,居然相信一个杀人越货之徒的话。在警察眼里,末永一定是个痴而傻的人,为爱妻甘愿以身冒险固然是痴,与歹徒同谋则必然是傻。
但事实上不呆不傻的末永,在明修栈道,既骗过了歹徒,也骗过了警察之后,他要暗度的是怎样的陈仓呢?
小说中究竟隐藏了怎样的一个秘密,是既不能让歹徒知道,也不能让警方觉察呢?
在困惑的阅读中,只好期待作者的解答了。 -
以华丽之椟,盛真理之珠——读《失落的秘符》 - [我的书评]

所谓“椟”,就是木盒、匣子,也常用来特指珠宝盒。按照我们上学时语文课的讲法,任何一部文学作品,无论是小说散文,还是诗歌戏剧,都包含有一个中心思想,就如同不论用什么材质制作的珠宝盒中,都是用来放置珠宝的。
而以此来论《失落的秘符》一书,则可以说它是一方极其华丽的盒子。
先说制作盒子的工匠,那可是近年大名鼎鼎的人物,以《达·芬奇密码》一书闻名全球的丹·布朗。而且尤为难得的是,此君不但技艺高超,而且讲究个慢工出细活儿,在这商业写作甚嚣尘上的时代,竟然能以十年磨一剑的心态,用了整整的六年时间来打造这部作品,单是这份匠心,怕已是无人能及了。这样的一位大师的呕心细作,怕是不精也难啊!
再说盒子的材质,则更为难得,可以用“神龙见首不见尾”来形容之。在过去,国人对它知之甚少,只是近些年来随着各种“阴谋论”在神州大地盛行起来,它才渐渐地为人们所知,但也是知之不详。那么,是什么呢?非是别个,正是传说中有无数高级精英分子参加的那个神秘组织——共济会。《失落的秘符》一书,可以说是一部共济会的百科全书,无论是其历史、组织机构,还是各项密仪、各种理念,几乎无不涉及,足以让读者大开眼界,不但对共济会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同时,对于类似美元钞票上的“全能之眼”图案之类的神秘符号,也了解了其来龙去脉。而从故事线索讲,这本书更可谓是以共济会始,以共济会终,紧张的情节始终围绕着共济会中所谓的“古代奥义”来展开。而除了共济会这一主要材料之外,小说上还镶嵌了其他各种名贵稀见的东西,例如:不为人知的美国中央情报局安全部、无形学院、意念科学学会,以及各种各样令人炫目的高科技产品,所有这些新奇的物件和共济会融合为一体,将读者带入了一个既古老神秘,而又充满现代科技的惊奇世界。
第三,则来看一下盒子的做工。作为一部悬疑作品,重要的是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故事的情节要做到“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 ,即情节要曲折,高潮要迭起。其次,故事中的疑团设置要“山重水复”,让人眼花缭乱,但破解起来却得是“柳暗花明”,任哪一位读者,不管在前面看得多么焦头烂额,到最后也会豁然开朗,而不是如同吃了夹生饭般暧昧不明。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大反派的身份设置,一定要出于读者意料之外,却必须在情理之中,否则,前面的努力便难免前功尽弃,由一流坠为二流,由二流坠为三流乃至不入流。如果以上述几点来衡量之,则《失落的秘符》可谓中规中矩,虽无创新之处,却也是做到了上述三点,尤其是当谜底在最后被揭开时,着实会让读者大吃一惊。
好了,上面说了那么多关于盒子的话,相信读者对它的华丽程度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了。现在,我们就来看一下盒子里收藏的这颗珠宝,它到底什么?
是什么?
究竟是什么让小说的反派主人公不惜数次改变身型,犯下滔天罪行来苦苦追寻?究竟又是什么,值得小说里的正派主人公们舍身忘死地加以保护?
这个引发了几个世纪的争夺的所谓“古代奥义”究竟是什么?
虽然在小说中,这是很关键的一个问题,但是当读者合上全书,大脑还驰骋在小说中那惊险悬疑的情节中时,小说中所揭示出来的“古代奥义”,却恐怕早已被抛诸脑后了。毕竟,相对于小说情节的热闹,它所内涵的中心思想则显得既令人费解而又单薄,甚至给人以牵强之感,乃至于无法让读者对它印象深刻。
就像《韩非子》一书中的那则“买椟还珠”的寓言所说的,买珠宝的人自己留下了装珠宝的木盒,却把珠宝还给了卖者。对于买者而言,实在是那个盒子太漂亮了,以至于里面的珠宝不值一提;而对于卖者来讲,则难免有挂着羊头卖狗肉之嫌,将廉价的狗肉,包装成了高价的羊头。
因此,就这部小说而言,其实还是不去追究它要揭示的所谓“古代奥义”为好,因为它的这个中心思想是,为小说的形式服务的,而不是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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